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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绝不吃狗肉(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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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你可以赔我么?”王暮雪道。

    老板咧嘴一笑,“这是不行的,卖了就是你的了,不过我可以教你养,你按我说的喂,保证不会死。”

    于是乎王暮雪就把两个半月大的阿拉斯加抱回了家,取名“小可”。

    老板吩咐王暮雪的喂法很简单,每天上学出门和放学进门给小可一大碗狗粮,狗粮当然是从老板那里买的,死贵死贵的那种号称进口的幼犬粮,外加老板推销的各种钙片和微量元素。

    因为小可是公狗,所以相当调皮闹腾,外加阿拉斯加的运动量巨大,正读高中的王暮雪又哪里有时间满足,于是乎小可很自然地化身成拆家队队长,撕拖鞋,咬沙发,啃桌脚,捣腾卫生纸,扯电线,翻冰箱……

    总之拆了客厅拆卧室,拆了厕所拆阳台……

    自那以后王暮雪只要一回家,总会获得意外的“惊吓”,于是抽狗抽累了,她也总不忘给小可一大碗狗粮。

    这一回,奇迹发生了。

    小可在王暮雪每天的打骂下茁壮成长。

    八个月时,小可已经跟小马一样高了,并且肌肉健壮,三四岁的小孩可以妥妥地骑上去。

    当小可壮硕的身躯趴在主沙发上休息的时候,王暮雪是没有多余的地方可以坐的。

    王暮雪每天大晚上牵着小可出去散步,那是相当有安全感,比牵着男朋友可靠多了。

    因为比起情侣中的男性,歹徒更怕狗。

    人终归是人,一般的国人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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