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槽!”
之前因为丧尸挡住了视线,熊成看不清楚情况。现在丧尸都倒在地上,他这才看得清楚。
从前方缓步走来的是一个模样年轻的男生,男生穿着特种军用迷彩服,脚上穿着黑色马丁靴。
见多识广的熊成一眼就看出来,楚然手里的那把冲锋枪是已经停产了的美式汤姆逊。
“这人到底是谁?”
熊成难以置信的好奇道。
一个年龄看起来年轻的小毛孩,拥有超炫的车技和敏捷的身后,一个人一把枪,干掉了成百上千个丧尸。
要是以前有人跟熊成说这件事,他会脾气火爆的跟那个人打上一架,然后气愤的臭骂:“妈的,敢消遣老子。”
然后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玩笑。
可是现在,他正亲眼的目睹整个过程。
正当熊成还在愣神的时候,楚然已经走了过来,推开车门外的尸体,然后打开车门。
打开车门后,楚然这才看清里面人的身影。
一头蓬乱的头发,头发下面是一张黝黑的国字脸。脸上脏兮兮的,那簇胡子上还占有血迹,看起来狼呗至极。
男人大概三四十岁,穿着跟自己差不多的墨绿色迷彩服,脚上一双黑色马丁靴。身材健硕,人高马大。
迷彩服上还刻有武警官兵的字样。
这是一个军人!
楚然想着。
“你没事吧?”
看着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