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的操守为人,相当的不怎么样。
“适才的人说话太大胆了。”朱万春小声道:“曹州刘可不是什么大度量的人,在山东时敢顶撞他的人,不是处斩就是剥皮,动不了的便派人暗中刺杀。他这样节制几万兵马的大将,朝廷也不敢拿他怎样。在临清时,他的部下把沿途的乡镇村庄都烧光了,百姓死者过万,给事中韩如愈弹劾他,曹州刘派人把韩给事刺杀了,这事,朝廷也不敢过问。”
朱万春说起此事时,不满之感相当明显。
若闵元启知道给事中在朝廷的份量,也就会感觉到刘泽清的跋扈不法和狂妄。
大明的祖制是大小相制,内阁和六部是大,给事中御史是小,但阁老和六部尚书一般就动不了给事中,别看给事中才是从七品的小官,权责之重比一般的四品五品官都大的多了,资深的给事中,在事务的发言权上,比一般的侍郎还要大几分。
比如辽东战事,兵科给事中的奏稿,就比一般的巡抚侍郎还要重要,其持有的态度完全能左右朝廷的兵事动向。
换在崇祯之前,不要说一个总兵,就算是勋贵公侯要是刺杀一个给事中,顿时就是轩然大波,谁都保不住他。
现在呢,一个小小总兵,只为一封弹章就悍然把给事中刺杀了,朝廷不仅无可奈何,连表面的调查和斥责都没有了。
想想也是……不管怎样刺杀给事中就是死罪,可是以崇祯皇帝“务实”的性格,他敢逼反一个拥兵几万的军头?
大明的法度,最为败坏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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