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从戎的摩挲中,霍相贞心平气和的吃了一顿好饭。他吃着,马从戎看着,一边看,马从戎一边想起前年自己把他从燕山弄回了家,想和他天长地久、平起平坐的过日子,结果话没说好,把他给气跑了,从此和自己打了一年的冷战。早知道他脾气大,没想到会这么大,一百头驴的性子拧一块,也没他一个人倔。从那以后,自己就收了这个心思——也真是不敢了,身和心都离不得他;离他越远越久,越能想起他的好处,好都好的不得人心,仿佛生怕自己会对他死心塌地、感恩戴德。
马从戎在浮想联翩之余,斜着眼睛瞟他。一只手向上搭到了他的后脖颈,手指细长,整只手成了一只大白蜘蛛,仿佛随时预备着掐死他。
霍相贞吃过晚饭之后,没动地方,继续吃黄瓜。吃着吃着,他忽然抬头对马从戎说道:“傻站着干什么?吃你的饭去!”
马从戎无言的低头,在他嘴唇上狠狠亲了一下,然后直起腰,迈步走了,吃饭去了。
霍相贞先是一怔,然后想这马从戎都是奔三十的人了,还是个蹬鼻子上脸的欠揍性子,过去他皮痒了,自己对他可以说打就打;往后等他三四十岁了,自己还打?从小打到老,说起来都成了笑话,即便是主仆,也没这么干的。
霍相贞想了又想,结果是对马从戎没办法。对待家里人,一个姓马的一个姓白的,他素来是没办法。总是没办法,慢慢的,也习惯了。
马从戎这次有备而来,在泰安住得安安稳稳,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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