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衬衫长裤的便装打扮,脱下的西装外衣搭在臂弯,他甩着胳膊走得很来劲,细汗洇湿了他清晰的鬓角,显得脸更白皙,发更乌黑。虽然对霍相贞的脑袋一贯不客气,但是他并不同样潦草的处置自己。他每个月都要光顾一趟东交民巷的理发店,花个十来块钱,收拾收拾自己的脑袋。对于自己的服饰与面貌,他是非常的有自信。穿长袍,他像个老爷;穿西装,他像个绅士。分花拂柳的穿过重重月亮门,他微微的有一点脸红,不是热,而是想出了神。按照日子来算,他琢磨着,今晚自己恐怕得给大爷当差。
然后像是受到了某种刺激一样,他周身的肌肉与神经一起“紧”了一下。仿佛刚抿了一口薄荷酒似的,他心中凉飕飕的,有一种甜美的醉意。
进入院子之后,他先回房放了西装上衣,又用毛巾擦了把脸。解了领结挽了袖子,他出门沏了壶龙井,轻手利脚的送进了书房。将茶壶放到了书桌上,他轻声问道:“大爷,今晚儿——”
没等他把话说完,坐在桌前的霍相贞抬了头,歪着脑袋审视了他:“我听说,你在天津拜了个老头子做师父?”
此言一出,马从戎的言语登时胎死腹中。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他勉强笑道:“大爷也知道了?我没别的意思,只是有点儿生意在租界里,多个朋友多条路,有些事情,还真得仰仗着地面上的人物,所以……”
霍相贞一拍桌子:“混账话!我是穷着你了还是怎么的?为了一点儿买卖,你他妈的跑到天津给我丢人现眼!我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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