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的光。灵机走得太久了,走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少年,现在已经长成了大人。他承认灵机的好,但是对于他来讲,灵机真的是已经淡化成了一个符号,一个可供他在和霍相贞吵架时,大喊“要是我姐活着的话”的符号。
白摩尼想入了神,直着眼睛发呆。他一直在向灵机学习,霍相贞的部下,他全认识。他替霍相贞瞄着他们听着他们,顶着嚼舌头的罪名做千里眼顺风耳。然而还是比不得灵机。没办法,天生成的,他没那个灵气。不过话说回来了,慧极必伤,他傻一点,也是个福分。
一道罗宋汤上了桌,白摩尼终于回了神。勺子蘸了汤送到嘴边,他伸舌头轻轻一舔,紧接着满意的点了头:“小顾,吃啊!”
顾承喜早就饿了,但是管着自己的手和嘴,不肯妄动。终于得了白摩尼的命令,他端起面前的小白瓷碗,呼呼噜噜的一口气把汤喝了个精光,一边喝一边还用勺子把汤中的菜叶往嘴里划,勺子在瓷碗里刮出一阵清脆的响。末了把小碗小勺往桌上一放,他舔着嘴唇抬起头,忽然发现满餐厅的人全在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
莫名其妙的望向白摩尼,他不知道自己又犯了什么罪过。白摩尼手里捏着一小块面包,苦笑着低声骂道:“丢人现眼的货,你是饿死鬼投胎吗?”
顾承喜红了脸,也长了知识。跟着白摩尼是有好处的,他半天里明白了很多的事。
沙拉和羊排上了来,顾承喜不敢再妄动了,他认认真真的向白摩尼学习。刀叉全都用不惯,羊排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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