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Anton手搭在方向盘上,看着前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一夜忽然显得如此漫长。
黎明似乎有些疲惫,以至迟迟不肯到来。
“当初我们在大学是同学,后来去警校又是同学。结果到了警署,我还记得,”White看看Anton,“我分到技术科,于是每天想出各种办法,死活跟着你去办案……”White看看Anton,忽然忍俊不禁,笑了起来。
Anton也跟着咧嘴笑了一下。
White在大学是学计算机的,却对办案充满兴趣,一心想去当警察,当个007式的神探。
他们是在入学第一年,纽约警察在大学举行的招考推介活动中遇到的。
但是White的身体条件并不好,还戴了个大眼镜,最后全靠顽强的坚持,才终于当上了警察。
他当时的女朋友,也是第一个妻子一直想阻止他,后来他们终于离了婚。
现在White的同学有不少已经是微软和苹果这样大公司的高层。
White却不感到遗憾。
人总要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别人眼里的成功,却可能并不是他们一生的追求。
再后来,Anton把自己的机会让出来,推荐他去了FBI,White总算大放光彩,成了现在局长特别小组的助理。
“还记得吗,那时我们怎么说?”White看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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