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那么上午他在哪里?难道是走得太晚了?
Anton看看那字条,的确是Roger的笔迹。
他打电话过去,Roger的手机关机了;问Owen,也没有收到Roger的消息。
今天是星期五,他除了交接已经没有别的事情,犹豫了一下,吃过午饭,Anton还是带上枪一个人上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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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到时,酒吧似乎还没开始营业,关着门。
正在打开窗户外卷帘的老板看了他一眼,让他进来了。
“灯影”并不出名,却很有特点。这里风格古旧,松木纹饰出原始简单的印第安风格,一进来就像到了几十年前。
通常下午,别的酒吧还没上班,它就已经开门了,除了酒水,还提供下午餐,每天有几个不同的小菜和自制的点心。
最特别的是晚上,这里有只老乐队演奏blues。那个乐队没有名字,或者据说就叫“灯影”,乐手都是已近耄耋的老人,除了两个偶尔来的白人,其他都是黑人。乐队经常在昏黄的灯影里演奏一些经典的老调,尤其即兴玩得非常好,可惜人却经常凑不全听说,每每人凑齐演奏之时,那场面异常热烈而感人。然而Anton却从没赶上过,他只来过两次,一次是Roger和同事带他第一次来,一次是带着女孩子。
现在酒吧里,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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