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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 酒馆杂议(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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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战服,是以学院的机械实验部的名义采购材料。

    按照法律上,不能在学院外穿着的。一旦被军方的人捉个现行,军方完全有理由扣押,罪名相当于地球东方宋时的私造弓弩。

    当然军方查这蜂鸟级别战服只是想捞饺子,飘上来的再捞,所以地方集团,在自己的私人产业内持有一两件战服,并不会怎样。只有光天化日下毫不掩饰地穿出来,还故意在想找你茬的官家面前晃悠,才会查。——现在炽白在白明勒这边办了一个证后,已经是合法持有蜂鸟级战服了。

    而法武者们行走江湖,常年出入各个关卡,穿着战服就有些不符合实际了。

    不过政府不允许,那么江湖上就不用了吗?就如元末,判官笔、峨眉刺在民间流行的道理一样。官家既然是要禁止,那么行走江湖的儿女们也就有规避的门路。

    蜂鸟级战服那种机械肌肉覆盖了全身违反禁令,那就简化一点。

    仅仅布置简易的碳纤维骨架,采用更小巧且可拆卸的铝电池。

    这种机械筋被民间称呼为蝶衣。

    对市间坊肆中阅人无数的掌柜来说:看一个人是否有蝶衣很简单,只要看下盘。

    因为蝶衣无法像战服那样纯靠机械肌肉来缓冲跳跃的冲击力。故就在靴后跟内增添了高弹力弹片,使得让江湖儿女能在十米以内的高度跳跃,缓冲骨骼冲击力。

    此时坐在的楼上的这两位,小腿下的金属靴正符合蝶衣的特征。

    男子名宇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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