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的,他们觉得何丽跟自己的儿子在一起,无非就是为了他口袋里的那点儿钱,但见儿子被何丽这个“狐狸精”迷的已经丢了五魂三魄,非得要跟她结婚,便找来了律师,拟定了一张婚前协议,跟何丽约法三章,规定她婚后不能参与汪氏集团的任何决策,而且以后要是离婚的话,除了象征性的补偿费,何丽是分不到汪泽的任何财产的。
何丽当时想都没想就签了协议,一方面她确实是爱汪泽的,另一方面她也想嫁入豪门,跻身为上层人士。初出茅庐的何丽,当时对财产是没有什么概念的,她只是想不用打拼就能有锦衣玉食,她想过上有归属感的生活,她实在是受够了在底层摸爬滚打的日子。
何丽打小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她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只知道自己是被人遗弃在了孤儿院门口,院长捡到她的时候,襁褓里只附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
在孤儿院里,所有的小孩都跟何丽是一样的,大都是在婴儿时期,因为各种原因被家人抛弃的,大家都是没人要的孩子。都说没妈的孩子没人疼,在同龄人在父母的怀抱里撒娇的时候,他们就只能自己搂着自己求安慰,无论喜怒哀乐,也从来都只能自己消化,所以何丽从小就特别期望能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人。
何丽记得小时候在孤儿院的时候,院长总是让他们干活儿,跟他们说劳动是一种美德,让他们以后出去了要努力地工作,不要祸害社会,更不要给孤儿院丢脸,所以他们每天都要洗衣拖地,做饭洗碗,只要他们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