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是职场人员,高跟鞋那是正是不离脚的,虽然叶倾城的脚型也不错,但是和龚溪赵樱月这样的小丫头相比,还是差了一些。
尤其是脚后跟的地方更是磨出了一些老茧。
反应过来的林朝歌,赶忙走到一边去把那一只高跟鞋捡过来。
捡过来鞋子,林朝歌把鞋子递到了叶倾城的手里。
“还是你自己穿吧,我可不是随便的人!”其实林朝歌倒是想这么随便一次来着,但是看到那女人眼中的狡黠,林朝歌又放弃了,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万一被人家耍了多难看!
“行了,没多大事,我自己去医务室就行!”叶倾城穿上鞋子尝试着伸了伸退,虽然疼得她直吸冷气,但是还是忍住了。
“我怕有伤到骨头,要不我陪你去医务室看看吧,前面不远处就有个药房!”林朝歌终于看到了叶倾城膝盖上的伤,搓破了一大块皮肉,而且因为丝袜的撕破,破皮的地方还嵌了不少砂砾。
“你小子还算有点良心,不过你不是医生吗,还要去药房?”
医生?
对啊经过叶倾城的提醒,林朝歌也是想起来了,自己曾经也是医生啊。
他的身上还有一个特殊的药膏呢。
林朝歌可没有傻到直接就这么从脑海里取东西,而是把手放到了裤子的口袋里,在拿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个药瓶。
这药瓶很奇怪,通体黑色,大肚,如同一个葫芦的下半部分,开口很大,足足七八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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