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百兽山的孽畜, 没想到竟也能走到这里来。”
显然, 先前众人也不知道那名银发青年的身份,直到此时, 他露出一双毛茸茸的白色耳朵,魂族之人,才冷声讥嘲道。
那双毛茸茸的白色耳朵还泛着一丝粉,尖尖的, 如同犬科动物的耳朵, 一动一动的, 很是可爱, 银发青年的脸色也变了,变得多了几分妖异,他双眸紧盯着魂族:“哼, 我们可比你们魂族这种阴沟里的老鼠一样的存在, 要高贵多了。”
其他几方势力的人, 看着眼前这一幕, 在权衡利弊之后, 也放弃出手。
毕竟那铃铛对神魂威慑极大,落到手里, 也并无用处——以他们的神魂之力, 用这铃铛, 等同自杀。
而魂族抢那铃铛, 说是用它, 更多的原因却是忌惮铃铛对神魂之力的威慑, 毕竟,魂族最是擅长神魂之力。
若是有了克制神魂的珍宝,他们,对魂族而言,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再者,如今铃铛的拥有者,并非是人族势力,只是与人族并无太多干系的百兽山妖兽,人族对妖兽难以信任,也无需交好,既如此,他们又何必蹚这滩浑水?
他们能走到这里,都是顶级天骄,对自己有绝对自信可以打开更多天门,与其在这里争一个对自己无用的珍宝,还不如加紧时间领悟天门。
不得不说,他们比前面那些人更加骄傲,也更加自信。
很快,他们就错开目光,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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