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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要从容地着手去做一件值得你去做的事,但一旦开始,就要坚持到底(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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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原句是“要从容地着手去做一件事,但一旦开始,就要坚持到底。”是希腊学者比阿斯说的。我加上了“值得去做”,既然是值得去做,就说明这件事情是有意义,不触犯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的。

    最近,方方又上热搜了。本来没有素材来水字数的我,一看到这个热搜,顿时心花怒放。方方日记我是看过的,里面的内容怎么说呢,举个可能被封也不尊重女性的例子,就是某强奸犯在强奸过程中,进到里面了,但并没有把受害者的***捅破。

    等他被抓之后,一些人说他不是强奸犯,因为受害者的***没有破。为什么这些人敢这么说,是因为在强奸犯所在世界的法律上规定,对于处女,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比如录像、录音和见证人的话,***没有破的话,不算强奸。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一些正要侵犯未成年少女的人可以在侵犯过程中迷途知返。因为不把***弄破,这样他们就不算犯罪。他们也不会一不做,二不休,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

    由于强奸犯在强奸之前将受害者弄晕,受害者并没有来得及录像、录音,再加上没有见证此过程的人,故证据不足,不算强奸。

    强奸犯在被释放后,说出了“我是被冤枉的”“正义必将胜利”之类的话,来反击那些反对他的人。

    所以,各位懂了吗?为什么一些人说方方日记没有问题,原因就在这里。强奸犯没有把***捅破,因此他没有犯罪。

    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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