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丁零零” 把门推开。祝苗埋头在吧台一阵猛擦,头都没台,但连头发丝都散发出不开心的气息。
“嗨……”项澍靠在门边叫他。
祝苗撇撇嘴,抬头问道:“干嘛?”
项澍靠在门边,夕阳照在他身上,给他镀了一层金色的滤镜。他推着门,没有让它关上,笑着说道:“晚上睡觉不热吗,上我家睡去呗。”
热倒不算很热,但就是有点闷。
店里只有一台大的立式空调,二楼不太通风,最近太热了,总会有点闷热,祝苗醒来的时候脖子会有汗,黏黏腻腻的。
但这不是热还是凉的问题,也不是出不出汗的问题,而是睡在哪里的问题。祝苗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大吼一声“好”,跑到楼上捞起自己的书包,五秒钟时间不到就站在了项澍面前,俩人一块儿锁上门,双双把家还。
俩人到了家,项澍把空调打得低低的,这回再来,祝苗的心情就不一样了。
这下他得算半个主人了吧,应该算吧。
祝苗把包一扔,跟在项澍后面,像绕着主人腿的小猫。项澍换了身衣服在厨房做饭,厨房不大,祝苗怕自己碍手碍脚了,搬了个小板凳,乖乖坐在厨房门边看着。厨房里总是热一些,项澍只穿了居家裤,赤着上半身,系着围裙在炒菜,为了缓解烟瘾还叼了根棒棒糖。
祝苗在那左看看右看看,总觉得项澍的肉体比饭菜香味更吸引人。
他隐约记得项澍的小腹那儿有个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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