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跑去。
唐森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他感觉自己的肺要炸了,但是他觉得不能停啊,先跑出森林再说。
终于是跑出来了,唐森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这么大能耐一口气撒丫子跑了近一个时辰,丫的,绝对比马拉松运动员厉害。
跑出树林是一片荒野,一望无际的看不见人烟,他不敢停下,继续跑,又跑了一刻钟左右,他回头看见一只大象一般大小的狼竟然在森林边缘看着自己,大概是追着自己来的吧,换好自己跑的快。
那巨狼看见唐森跑远了,也不追了,只是铜铃大小的绿油油的眼睛换有那嘴角留下来的口水证明这家伙有多想弄死唐森,嗷呜这家伙一声长啸,然后钻进树林。
唐森心有余悸的一步三回头的向山外走去,这段路他也没有走过啊,昨夜是被人提溜这扔到这的,想要找到回去的路可不简单。
什么?你说溜走?哪又那么简单哦,一个八岁的娃娃,没有盘缠,手无缚鸡只力在这个到处都是致命危险的世间被弄死是必然,弄不死那叫侥幸。
再说了,唐森觉得,虽然那个二娘不是个东西,可哪里毕竟是个家不是?他就要回去,就要恶心一下那个总想弄死自己的二娘,天天在她面前晃悠,弄不死她,气死他也划算啊。
唐森低着头走着走着,他很饿,感觉前胸贴在了后背上,实在是走不动了,他感觉自己的眼睛不听使唤的要闭上,不行啊,不要昏过去,不要死,要活着,要活着。
从早上走到中午,从下午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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