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再成熟,也是第一次手拉手的在大街上走。他又紧张又羞涩,幸好已经是深夜了,路上没怎么有人。所以他低着头跟着后面走了一段后,也慢慢的抬起了头,抿着嘴直笑。
后来他们快到住处的时候看见了天桥底下有不少人,带着家伙,开了两辆桑塔纳。一水儿的小光头,大金链子,紧身背心和阿迪的鞋。估计桑塔纳也是标配,唐易见这样的人见多了,扯了引吭高歌的顾言廷就拐进了小道。顾言廷不知所以,七拐八拐的走了一段见黑黢黢的胡同里没人,还以为唐易想要野战玩刺激,急吼吼的就要闹着脱裤子,最后被唐易揍了一顿才安安分分的回了家。
顾言廷喝的虽然多但是没断片儿,后来想起来总是忍不住笑。今天他也没忍住,下巴在唐易的肩膀上蹭了蹭,笑着说,“那地方儿真挺适合野战的,老高的墙,净拐弯的犄角旮旯,也没有朝那边开的大门。你说弄那么个胡同是要干嘛的?”
唐易没想到这都过去四五年了,顾言廷满脑子里竟然还是野战,没好气的回他,“估计存蝌蚪用的。”
“啊?”
“回头还能小蝌蚪找妈妈,啧,多少根小铅笔就在那被掏空了呢。”
“……”顾言廷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顿时笑的不行。唐易够损的,还小铅笔小蝌蚪……
俩人好一会儿没再说话,过去的日子是越往前就越快乐。那时候想的不长远,目光也浅,捡个十块钱都能高兴三四天。后来想要的越来越多,攀比的标准越来越高,反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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