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轻轻将门关好,插好门闩,径直走向正厅。
“娘,我回来啦。”
吴秀看着只有十五岁,却气质十足被大家称作“小夫子”的儿子,脸上由衷地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这位成为寡妇十几年的女人,觉得自家儿子便是世界上最懂事,最优秀的少年。
每次看见自己儿子身上穿着的粗布衣衫,上面分明还有自己缝补过的布块,可在儿子身上,怎么看都比那些锦衣玉袍的有钱人有气质太多了。
这可能就是诗中讲的“组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了。
吴秀别提有多骄傲了,她现在不像以前那么辛苦劳作了,因为自己儿子挣的钱可比自己多不少呢,母女二人相依为命的生活,早就比以往好上太多了,甚至在儿子上私塾、买书的开销以外,还有不少余钱。
所以,吴秀和儿子早就将本来寒酸落魄的丈夫坟墓,给好好的修缮了一番,不算多么的华丽,但是她知道身为读书人的丈夫如果泉下有知,自然是又开心又欣慰。
现在啊,吴秀在闲暇之际,便经常会一个人跑到丈夫的坟墓之处扫扫墓,更多的则是和丈夫“说说话”,说的内容自然是自家儿子多么的有出息,多么的让他们骄傲。
吴秀看着脸带笑意的儿子,微笑道:“回来啦,看来是有什么开心的事情?”
少年无论在外如何,在自己的母亲面前永远都是天真无邪的,“嗯,娘亲,济哥送了我一支笔,我非常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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