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托儿所,然后再去上班。
庄菀现在呆的,是一家小型的服装公司,早上八点半上班,晚上五点半下班。
刚来办公室,邻桌的方琦就凑过来问她:“小庄,昨天去金鹰商场研究得怎样?眼瞧着就要入冬了,可是新款式的衣裳还拿不出来,老板急得都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我听说,最近都上火了。”
庄菀一边整理办公桌,一边听她唠叨,等她说完后,这才回答说:“去看了,其实那里的衣裳跟平时我在别家看到的也没有太大区别,设计稿不是还有一周才交吗?我会尽快赶出来的。”
“呦,你口气倒是挺大,这么说,你这是看不上蔓纱的设计?”方琦心里有些不爽,不自觉说出来的话都是酸的,“小庄,人还是谦虚一点的好,你说你一个小地方来的,懂什么叫时尚啊。做咱们这一行的,讲究的就是潮流,目前谁最能引领潮流啊?当然是蔓纱!学着人家的样子去设计,价格定低点,肯定卖得好。”
这就是所谓的抄袭跟风,庄菀轻扯唇角,没有再说话。
蔓纱……如今竟然也沦落成这样,如果不是里面还有几个有些名气的设计师撑着品牌,估计也走不长久。
庄菀还没毕业的时候在蔓纱实习过一段时间,里面有几个前辈的风格,她很喜欢,尤其是陆伊尔前辈。五年前的蔓纱,可谓是百花齐放,当时里面有几位设计师,风格各异,却都能引领潮流,得到很多人的喜爱跟追捧。
昨天裴绍勤竟然亲自去商场巡查,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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