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离奇,但事实就是如此。”
“可是我们没有在凶器上,发现除你之外的任何人的指纹。”
“我知道。武器是我从家里带去的,期间没有人接触过,但在事发之前,我曾经用它扎了自己左腿一下,然后丢到地上,再也没有拣起来,这一点,当时在场的另外两个人应该可以为我作证。所以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又出现在我手里。”
“为什么刺伤自己?”
“……”
“根据我们一个当事人同事描述,当时有人从后面,控制住了她,和另一名也在现场的女孩,威胁你放下武器,并刺伤自己,是这样吗?”
“也可以这么说,当时情况确实如此。”
“但是我们没有在现场,发现除你们、死者及其女儿以外,其他人出现过的痕迹,包括足迹。也就是说,现场并不存在你们说的另外五个,不,六个人。但你们三个当事者,却又一致告诉我们,现场当时还有六个人,并一度对你们的生命造成威胁,对此,你作何解释?”
“……如果我说,那六个人,就是被陈老头杀人埋尸的六个受害者,你们信吗?”
“抱歉,这里不是灵异故事栏目,你说的无法构成基本事实,也不会被作为证词使用。”
“回正题,你不否认用凶器刺中死者胸口,对吗?”
“我不否认。但当时,我确实不知道手里武器,如果我的部分供词无法让你们采信,我至少也应该属于防卫过当,并非主动杀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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