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地站在破旧的木门后,声音清亮地问自己是谁。有一点生硬的英语,却十分有教养。那时候周且听不过五六岁,像个瓷娃娃一样无暇的五官任谁看了都会心软,却攥着比自己个头还高的拖把在窄小老旧的公寓中一点点拖着地。打满了歪歪扭扭补丁的沙发被一地的酒瓶围住,他看到小小的孩子费力地将一个个玻璃瓶子整整齐齐码放在阳台上,连忙走过去帮忙。
他还记得那时自己问他,为什么要把酒瓶放到阳台上,当时周且听拖着软糯的奶音非常认真地对他说:“因为玻璃瓶会把阳光变得像大房子里的一样好看,先生。”他起初还不明白大房子是什么,然而当他被周且听拽着衣角领去见他妈妈之后……他觉得自己一辈子都忘不了小孩子无比单纯童真地把他带到一家夜店门口的画面。
“妈咪在大房子里工作,但是她不要我去找她,”小小的周且听仰头看着颜儒,大大的玻璃珠一般明亮的眼睛圆而清澈,“先生,妈咪不知道我自己也可以找到大房子,您可不可以不要告诉妈咪?”
颜儒忘不了小孩子奶声奶气的嗓音,当时的他眼泪瞬间夺眶而出,狼狈地抱起了还什么都不懂却比同龄孩子成熟太多的周且听跑回了那间布满了玻璃酒瓶的公寓。
他再见到周且听,已是二十年后。二十年的时间足够彻底改变一个人,甚至足够带走故人的生命,物是人非是最好的总结。当年那个叫一声妈咪能融化人心的瓷娃娃已经彻底地长大,曾经不懂的、懵懂的一切都不再是秘密,他有了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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