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再说点什么好的时候,想起曾经年轻的时候看过的玛丽苏。
据说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喜欢的人的手心,两个人的感情会更长久的。
虽然明知道这种东西根本就是yy出来的,但在马上就要分别的时候,因为贪心什么鬼扯的玩意儿都愿意试一把。
程绘秋抽出一支笔,对方肆道:“把手伸出来。”
“哪只?”
本来程绘秋想说右手的,总觉得右手比较特殊,但一看方肆手上的纱布,便换了,“左手吧。”
用手托住他的手,带到自己的跟前,琢磨着是横着写还是竖着写,下笔之前,抬头道:“不许看。”
方肆眉梢挑了挑,依言转过头去。
确定他不会看了,程绘秋才拿着笔,抿着唇,一笔一划地将自己的名字写到方肆的手心里。
写得太过专注,连对面的人将视线一直停留在自己身上都浑然未觉。
在她的记忆中,方肆似乎从来没有叫过她的名字。但是,方肆,拜托一定要记得,我叫程绘秋。
最后一笔写完,程绘秋直起身,细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末了甚是满意地点点头,“好了!”
“写了什么?”只感觉笔划很多。方肆好奇地收回手。
然而,就在他的手即将脱离自己的手时,程绘秋忽然想起了许峭跟她说过的那句话。
——“你现在希望他喜欢你,那你又希望他用几年的时间来忘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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