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
说实话,若不是他身体里有着老友的血脉,还真看不出他跟老友有什么相似之处,完全是两种不搭尬的风格。一个羞涩派,一个不要脸派。
因为身上被养得渐渐有了肉,整个人也显得好看了许多,皮肤好了,五官也精致了,难怪孟榕老说他堪比可以出道的小鲜肉。
反正跟那些孟榕发给她的小鲜肉的照片比,这个原先瘦猴子似的男孩子确实养眼了许多。
身上的衣服也换了,一下子从贫民窟少年提升到了豪门贵公子,若说有什么让她不满的地方,那大概就是时间太短了,他身上的气质还有些欠缺,没有那种从小生活在大家族,方方面面都精雕细琢,被“富养”出来的底韵。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毕竟不过半个月多,他平时又还要做饭、做家务,即使有生活系统时时刻刻盯着,也不可能一下子做到最好。
从目前的效果来看,他变化还是挺大的,效果不错!
“那这样呢?”
“小了。”
“这样?”
“差不多了。”巫苗苗瞥了一眼某人额头上浸出来的汗渍,放过了他。
体力还是有些太差了,就那么一会儿就流汗了,看来得把身体训练早日提上日程。
补了那么久的身体,也差不多可以实施那个计划了。
一开始可能还有些旖旎,到了后面,李颖华就是生无可念。
今日之后他才知道,原来想要把别人的脚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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