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将面前饭盒里所有的青椒都夹到白楚碗里,“我一个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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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瓶啤酒下肚,两人坐在阳台上安静地听着楼下酒吧传来的音乐声。
正在放的是emiill i colpse》,汪寻湛下意识地跟着节奏晃动身体。他曾经很喜欢姆爷,歌词中的挣扎,对这个世界的厌恶,大约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有那么一个阶段。
白楚侧头看着他,接着将瓶中的酒喝光:“eminem……我最喜欢《when i’m gone》……”
“when i’m gone, just carry on, don’t mourn…”
轻笑着摇头,白楚小声说:“daddy where is mommy? i ’t find mommy, where is she?”
话音刚落,楼下的dj切换了曲目……
“这酒吧选曲的风格还挺多样化……”汪寻湛随意地动了动肩膀,接着放下酒瓶站起来,他的身体随着电子探戈的旋律摆动。
汪寻湛大学期间学习表演专业,usc的这个专业在美国极负盛名。声乐、器乐、肢体、简单的社交舞,这些都是他们对学生普世教育的一部分。
“又卖弄……”白楚扬起眉毛,接着也站起来,“探戈算什么……”
他走到汪寻湛身边……抬起手揽住汪寻湛的腰,跟随后者的节奏移动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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