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姨就得陪着熬大鹰,一夜不带合眼的。你知道,孔姨嘴又碎,在耳边叨逼叨的,谁受得了?没事他就在朋友家凑合凑合呗。”
“天亮才回来?他去哪儿了?”
“南锣您知道吧,里头有一兵马司胡同,公厕对面,有一家脏乱差的酒吧,名字倒是挺逗的——姥姥吧。良哥见天在那儿混,提他的名儿,扎啤五折,还送爆米花。”
子安心中了然,原来是一胡同混子,不学无术,工作不着调,夜店倒是混得挺熟。他脑补了一下“良哥”的形象:松松垮垮,一天到晚没睡醒的样子,熬夜喝酒脸色苍白,脑海里自动浮现出了最正宗的葛优瘫……
子安看着东房的棉帘,想了想,还是决定不要多此一举。他对“良哥”并没有多大兴趣,人生观不合,估计也没什么好聊的。
而且,现在他整个心思都扑在了餐厅上,什么都分不了他的心了。
子安走回店面。收拾整齐后,店面显得宽敞不少,浮夸的桌子椅子都被他清出去了,看上去一穷二白的,倒是弥漫着“正要起始”的朝气。
他从自己的行李中,拿出了破报纸,贴在了墙上。他的照片被印在了相当打眼的位置,甚至比乔思还要醒目,对他的报道篇幅也比乔思更多。这张报纸,子安看了无数次,却还是不能理解编辑的用意——或许,失败者的故事更吸引人?
子安看着照片中的自己,突然觉得陌生了起来。还不到一个月,他的人生已经调了个头,往另一方向驶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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