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不敢有怨言。
整整六年间,他总是拖着像灌了铅的两条腿,一身淤青地睡去,再在浑身的疼痛和噩梦里大汗淋漓地醒来,重复前一日的苦熬。六年,他从一个小男孩长成一个少年,从只会玩泥巴的不谙世事,长成到能舞枪弄剑弯弓驭马的意气风发。他十四岁了,有了一点本事,不会再每天被弄得遍体鳞伤了,他觉得日子终于好过了一点,但是卫大将军却给了他一杆银枪,把他丢上了沙场。
平沙旷野,却是人间地狱。
这里比卫将军府的校场恐怖一万倍,敌军像流着哈喇子饿疯了的虎豹豺狼,瞪着杀红了的眼,要撕了他,将他剥皮抽筋剜骨。他浑身颤栗,害怕到甚至流不出眼泪,然而他没有退路。他是卫将军府的少子,他要接掌卫家军的衣钵,他必须冲锋在前。
于是他十四岁,第一次杀人。
把对方的人头割下来的时候,那双眼睛还在直勾勾地盯着他,绝望的恶毒的带着咒怨的眼睛,只是一刹那便没了生气,掉到地上。那具没了头的尸身倒下来,鲜血从脖子上皱成一团的肉里喷出,溅到他脸上,他的视线被一片殷红糊了个遍。鲜血和铁甲的腥气冲鼻,让他几欲作呕,可是他不能停。不杀人,就要被人杀。
那一场战争结束,他是被染红了回来的。
第一次杀人,他没有哭,被敌军用长矛扎穿手臂,他没有哭,军医给他包扎,把酒喷到伤口上疼得撕心裂肺,他没有哭,可是夜深后,他倒在通铺上,在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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