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永恒的烙印。
他说他有多爱她,就有多恨她。
爱,是爱她和自己一样,坑蒙拐骗,无恶不作。他们会在酒吧里做爱,在小巷里做爱,在汽车旅馆里做爱,甚至在电影院里做爱。
女人放浪地在他身上起伏,无所顾忌地呻吟喘息。而他则手持两盏灯,驰骋得不亦乐乎。
在那个女人身上,他得到了这辈子没法再法替代的快感。可偏偏他又恐惧着这样的爱意,让他一天比一天更强烈地想逃走。
女人是在一天傍晚找上他的,那时候他已经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两个礼拜。他的房门突然就被踹开了,当时他的身下还有另一人在娇喘。
女人径直地走了进来,也懒得骂人,左右看看,抓起旁边的水果刀就朝他刺去。
刀疤自然躲开了,脸上只留了这么一道疤。他一骨碌从床上滑下,二话不说便跳窗逃走。他连衣服都是后来一边跑一边偷的,就这么狼狈地在外头耗着,等到午夜过后,才战战兢兢地回来。
他是活下来了,但他床上那一个姑娘却没跑走。等他回来时,姑娘已经和床垫融为一体。她身上被扎了几十刀,墙壁、桌面、地板,到处都是血迹。而躺在床上的她则皮开肉绽,不成人形。
持刀的女人却已经走了,水果刀也没带,任凭它扎穿姑娘的眼窝,直直地竖在那里。
刀疤说这个女人是可怕的,但他还是爱的。他不想再见到她了,可是却不妨碍他想着她自读。
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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