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是冷冷地。
佣人低着头把桌上的餐盘收拾干净。
余辜也不晓得今天该去哪里玩,乱糟糟的场所是去惯了,那些人大抵是看不起他,又大抵是对他有所图谋。
听说很得余渊臻的宠爱的那就应当多巴结几分,但是余辜的脾气又偏生生得差,学不来那长袖玲珑的圆滑,一点不顺意或事顺了意但无聊得也要找事,皮囊是好看,但也只剩下一副空荡的好看的皮囊。
圈里曾流传过他的一个笑话,余家的小少爷其实是个文盲,写起字来都分不清哪个是哪个,还去问了旁人才清楚。
他当然不知道也分不清,余辜想,他连字都识不全,更何况其他的呢。
余辜冷冷地笑了。
所以大家都知道这小少爷什么也不会,只是被养得精贵有人稀罕罢了,皮囊下是空架子而已——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假若他不那么闹腾,还是有些人会冲他这副皮囊给他特殊相待,没准私底下讨论起他的时候能口下留情一点,问题是他从来对人是看心情的嗤之以鼻不假辞色,旁人也不敢跟他较劲,毕竟连余渊臻都只能受着他脾气,他们又怎么敢去触余辜的霉头,只能忍了,忍得心不甘情不愿,也就越发的在背地里肆无忌惮的口头讨伐一下他,搅合得他名声越来越差。
余辜当然知道,他就喜欢看别人看他不顺眼又不能把他打死的样子。
真好玩。
回房间的时候,就能隐隐约约听见手机的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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