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笔供是需要做的。随后有时间到所里一趟。”
吾以南道别廖启明所长,看看被重新带上的那块手表,时间已经是清晨六点多钟了。
这下重新坐到出租车里,想想今夜发生的事,笑了一下:“换真是惊险吧。”
手上摸了摸那块手表,想起自己瞎掰的说法,又是一笑:“什么伏尔加的手表,这世上哪里有这手表品牌。不就是她……掏了三百块钱买的一块自动跳针的手表嘛。说的好像换蛮贵重似的。”
突然,脑海里想起那天那个她送他手表。一个看起来很是用心的包装盒递到自己手心,说是送给自己二十五岁的生日礼物。
从那以后,那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里的那块手表陪伴了他以后得分分秒秒。三年来,他从未从手腕上摘下来。好在这手表防水,不然,早应该进水坏掉了吧。
又是她!
三年来,他的身边无处不存在她的身影。
甚至这座城市周围弥漫的空气,都有她那淡淡地味道。
他记得她的所有喜好,她的所有动作,所有习惯。随着时间不断向前推移,这种习惯性的思念就愈发浓烈。
没有她在身边,他每天都觉得是枯燥的。就是集团在他手上不断发展壮大,那都不是他的兴趣爱好。他拼命工作,只是想不断地麻醉自己。在每个日夜里,不去勾画那个她熟悉的身影。
青檬别墅,他每次有时间,都会过来,坐在对面的草坪上,望着那个浅灰色的高档别墅,回忆起两人在一起生活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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