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大舅,您尝尝,可好吃了。”孟广庆夹了一筷子兔肉给他新认的大舅搁在碗里,他原来只有一个嗜赌如命的爹,到这里之后还真是不错,连舅舅都有了,这称呼让他很新鲜。
“这小机灵,这是怕我说他,大舅尝尝我外甥的菜,嗯,嗯?!这真好吃啊!这菜谱没白看,将来开个酒楼都行了。”
……
吃完晚饭,大舅回去了,他娘坐在灯下缝衣裳,孟广庆用毛笔蘸了水在桌子上练字,一手拿笔,一手拿抹布,写一个字擦一个字,逗得他娘直乐,“怀熙,赶明儿你上了考场,也得一手拿笔一手拎个抹布,要不然恐怕不习惯。”
“我这是给我爹省钱呢!娘,别把袖子缝得那么大,写字不方便。”
“就你事儿多。行了,别写了,赶明儿回完了门,娘就接点绣活儿,大钱赚不来,给我儿子赚点宣纸钱还是行的。”
“娘,您原来自己带着我那么辛苦,为什么不回娘家去住?”孟广庆原来看古装剧,很多婆家没有依靠的寡妇都是回娘家住的。
“回娘家住?咱们娘俩什么都没有,怎么回去住?那些能回娘家住的要么是娘家有钱,要么是自己有钱,咱们娘俩哪一样也不沾。你姥爷没了,你姥姥也不当家了,说是娘家,可也指不上什么了,他们在你爹没了之后他们都离咱们娘俩远远的,谁也不愿意挨上咱们。
你大舅母,那就是一个吝啬鬼,你给她行,你吃她的?没门!你两岁多的时候,我带你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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