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致。每行至一段路,总要停下,看看摸摸。兴致岸然。
周鹤轩面色柔和,少了平日里的嚣焰之感。两人站在一起十分的融洽。
“公子,你手上的物件那是自家做着玩的。粗糙的很,看看其他的物件吧。”四五十岁的男人,沧桑音色好心的提醒道。眼角风霜洗礼过后残留下的沟壑,慈善的深陷几分。
钟毓却是对手上之物爱不释手,指腹留恋的在上面摩擦。周鹤轩看了将钟毓手上之物,夺了过来。看了两眼却是没有看出任何出挑的地方。样式还是质地都是极为朴素之物。做工勉强算得上是用心。打磨的圆滑,没有丝毫的刺手。周鹤轩再无看出其他出挑之物。
“毓儿喜欢这个?我给你买更好的便是。”
摊主应合道:“这位少爷定是看不上小摊这等粗物,这位公子再瞧瞧其他物件,公子手上的发簪是自家那口子捣腾这玩,今儿个不知怎的就带来出来。”
“谁说的,这个发簪做的很用心,怎是粗物。未免太贬低着根簪子了。也糟蹋摊主家里那位的手艺。”钟毓说这话有些恼怒的等着让这些话时有些恼怒的看向周鹤轩。
周鹤轩不好意思的看向它处,不下心惹了钟毓,周鹤轩懊恼的想着。鹤轩眼尖瞧见摊位之上还有一根简素的素簪,与钟毓手上的如出一辙。抄起之后,道:“老板我们就要这一对了。”
他摊主瞧了瞧周鹤轩再瞧了瞧钟毓,后焕然大悟的说道:“怪不得,两位少爷当真是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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