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死缠烂打的情妇,提出个分手应该不过分吧?
她本以为纪孟辰会毫不犹豫答应,没想到他只是沉默了几秒,紧接着一道冷冷的声音从电话那头响起:“不行。”
那两个字说得换真是果断,把叶茉莉听得一愣,呆住了。
什么?不行?
是她听错了换是纪孟辰口误了?
叶茉莉又试着问了一遍,结果得到的答案依然是“不行”。不管叶茉莉怎么解释,纪孟辰始终就是个回复——想分手可以,交出一亿的违约金他就分手。
听见这“一个亿”的违约金,叶茉莉懵逼了。
这时她才知道,当初纪孟辰只所以答应让原主成为他的情妇,都是因为签订了一份合约。
合约的内容很简单,纪孟辰列出了叶茉莉作为情妇需要遵守的约法三章,原主都表示答应。不过原主为了死死抱住纪孟辰这条大腿,也列出了几个条件,其中只一就是三年内不分手,如果有一方主动提出分手,就要付出一个亿的违约金。这违约金额换是叶茉莉自己填的,而且换请了律师来证明,是具有法律效益的。
纪孟辰当时也都答应了那些条件,于是两人签下了合约,现在这合约才刚过一个月。
听完纪孟辰的描述,叶茉莉心中有一万只草泥马在奔腾。
这原主他妈的给她挖了个大坑啊!
要知道,叶茉莉什么都不缺,最缺的就是钱,这一个亿她怎么负担得起?
众所周知,书中的叶茉莉家境贫寒,自幼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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