箱里有冰淇淋,用电磁炉做饭,洗澡时有浴霸,房间里有灯。
在末世里能过上这么安逸的日子,她少活十年都乐意!
陆启明皱眉,“你准备这样出去?”
江妙妙困惑,“是啊,你不是说外面丧尸已经少了很多吗?”
看他进出挺自由的,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了吧。
陆启明竖起一根手指摇了摇。
“少是少了,但仍然有。我没被它们咬,是因为我跑得快。你这种速度的人出去,一咬一个准。”
“我……我短跑很快的。”
她不服气地反驳了一句,迎着对方的目光,气势弱下来。
“那怎么办?你一个人去那边住吗?我不想待在这里,这里太臭太闷了。”
她表情可怜兮兮的,像条即将被人遗弃的小狗。
陆启明叹了口气,站起身道:“我出去看看金半臀还在不在。”
江妙妙明白他的意思,是想让她涂金半臀的血。
这种事着实恶心,经历过一次就不想经历第二次。
不过要是真能搬去有电的新房子,别说涂,哪怕让她喝两口,她估计都能硬着头皮答应。
陆启明出去了,她紧张地守在门边。
没过多久他回来,对她摇了摇头。
“它不见了。”
估计是跟丧尸大潮一起走了。
江妙妙啊了一声,顺着墙壁滑下来,无比沮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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