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他们应诉出庭。
电话里聊得不错,公司法务约他第二天在公司见面,详细聊一下案情——又特别嘱托由于时间紧急,希望把委托合同、委托书等一应文件带齐,只要总经理点头,当场就可以签合同付律师费。
听上去太顺利,反而让人有些疑心,韩钊沉吟了一下,推迟了一天见面。挂掉电话让助理去查了一下这公司的背景,没发现什么可疑之处,这才按时赴了约。
公司租在外滩中心,包豪斯风格的装修和家具,看着不像是皮包公司。
接待他的法务专员挺热情,说公司原来在深圳处理了很多类似的案件,只是各个地方的法官判决尺度不同,上海的情况,不好说。
韩钊看了几个他们之前做过的类似案例,就细节和法务专员讨论了一番,双方交流愉快,只剩律师费没敲定了。
案子谈到差不多的时候,法务说要向总经理汇报一下,离开了会议室。
没过一会儿,法务就回来了,跟韩钊说总经理请他去办公室聊聊。
韩钊点头,依言起身,跟着法务穿过整个公司的办公区,走到尽头的办公室。
低调的哑光字母钉在办公室门上:andre he。
“andre,”法务敲了敲门,推门探进去半个身子,“我把韩律师带过来了。”
办公室里传出一个年轻的声音:“你去忙吧,我跟他聊聊。”
法务点点头,回头跟朝韩钊说:“韩律师您跟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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