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他上学日子不长,常偷偷借邻居的课本自学,流浪时也常钻进图书馆,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上一天,图书馆管理员的姐姐心疼他,经常给他送吃喝的,还给他开小门,让他进来,他至今都记得他吃过最美味的早餐,来自于小姐姐为他煮的皮蛋瘦肉粥。他人生中仅有不多的学识,就是从图书馆里“借”来的。
之后图书管理员姐姐调走了,换来一个蛮横的大汉,嫌弃他一身脏污,两指嫌弃地一捏,就把他丢了出去。
他反抗过,挣扎过,哀求过,也敌不过大汉的蛮力。这时候,他意识到力量是个可以横行霸道的好东西。
他有谋划地进了黑.道社会,凭借多年被打出来的钢筋铁骨,练就了一手无人能敌的身手,硬生生闯出了一条血路,以不符合他年龄的成熟与稳重坐上了老大的位置。这时候,他16岁了。
他学会了抽烟和喝酒,学会了用暴.力手段让不服他的人跪在他脚下磕头,也学会了在黑暗的泥淖里,靠逃避危险的本能和灵敏的身体反应,躲开一次次砍来的刀。
他命大,福气也大,往他身上招呼的刀没一次砍中,人家以伤疤多为荣,他以无疤为耀,他洗脑般给手下弟兄灌输一种观念:刀口舔别人的血才是英雄,舔自己的血那他妈是废物。
手下弟兄真信了他的话,多学了一项保命技能,在火拼的时候,先保命再砍人,结果这么歪打正着,保留了实力,组织愈发壮大,到他离开的时候,组织达到了巅峰时期。
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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