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记性,结果不知怎的就放下了自己的碗筷,走到木盆那拿个干净的空碗,将半盘的干厥炒腊肉划到了碗里,捎上俩馒头出了饭堂。
山雨欲来风满楼,阵阵的风吹得郑叁衣袍翻飞,扯得寨子里的旗呼呼作响。今晚这雨怕是不小。
郑叁刚进房,戚继音就瞪着一双清澈的眸子问他:“大叔是不是为了五万两才留我在云山的?”
“终于愿意说话了?”听到戚继音喊自己大叔,郑叁觉得心里好受了一些。
“我问你,是不是因为那五万两才留我在云山的?”
“不然你以为是为了什么?”郑叁想也没想,张口就答。
他并不觉得这样的回答有什么问题。要不是因为这个,天差地别的两个人又怎么会凑在一起。想来也是缘分,自己是穷乡僻壤里占山为王的强盗,戚继音是繁华京城里有钱的少爷。那一日,戚继音偏偏走了那条道,自己偏偏不听王地宝的劝告劫了他。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愣是这样结识了。本来劫了钱就该放他走的,结果在戚继音身上没捞着油水,又赶上寨子里财政紧张,便临时起意绑架了他。就这么留身边养着了,同桌而食,同床而眠,一晃就是两个多月。
“过来,把馒头吃了。”
戚继音瞥了眼碗里的白馒头,心里是说不出的感觉,不知道这份关心是不是也别有目的。
“怕我饿死拿不到钱?”
郑叁一愣。
“发的什么神经。下午的事情还没跟你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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