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我马上走,我马上走。别生气哈,说多少遍了怒伤肝。”
郑叁仓惶地从陆遥溪家跑了出来后,怀揣四千两巨款迈进了金户布庄。思来想去还是打算给那死孩子挑件衣裳,可左看右看就是没找着合适的。那孩子生得好,随便买件的话总觉得亏待了他那副皮囊。好不容易发现一件跟戚继音身上差不多的。一问价格,十两!十两是什么概念,这么说吧,郑叁一套衣服二钱,十两能买他的五十套!郑叁跟老金头软磨硬泡了好一会儿,老金头才答应让他一钱。郑叁咬牙切齿地掏出银子,心骂:奸商!
买完衣裳,郑叁的肚子叫得跟打雷似的,没办法,又忍痛掏出两文钱,买了两馒头垫吧垫吧。镇子本来就离云山远,他再这一磨蹭,回去的时候天已经擦黑。
此时,被戚继音赶出来的狗子正在寨子外面瞎溜达,一见到郑叁立马跑过来,“大当家的你可算是回来了。”
郑叁一看他那苦瓜脸,张口就道:“怎么了,王地宝死了”
“你瞎说什么呢,担心让二当家的听见”,狗子挠挠胳膊上被蚊子咬的大小红点,“当家的,你是不是跟那小少爷说自己出去一趟晚上就回来的”
“是吗?我不记得了。”
“那少爷从晚饭一直吵到现在,非要我去找你。说……”
“说什么?”
“说,这么晚了大叔还没回来,要是让狼叼去了可怎么办。”
“啊?”郑叁觉得莫名其妙,只能说他很佩服那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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