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这倒也勉强算是一个不错的安排。
卡罗尔不大情愿的被亚当拉到了他的书桌前,那里放着一本亚当装订的简装稿上面是一头他极为熟悉的生物——霸王龙。只见那霸王龙雄踞高山之上,目视前方,其威严和霸气让卡罗尔不免想到了人类王者。
书的封面写着几个大字《恐龙时代》!便是这本的书名了。其实这本他从一开始就知道了,毕竟是每天与亚当一张床上睡的人,里面的内容也知道一些零碎,甚至亚当还向他咨询过一些关于的剧情,所以在看这本前他不算是完全陌生的。
说实在的,他很佩服亚当的勇气。他知道,虽然亚当的成名作《侏罗纪公园》以及另一本口碑神作《殖民地》都是科幻,但是科幻并不好写。写的太硬了,不仅会牺牲剧情,同时也给与普通读者间划下了巨大的鸿沟,丧失大量的读者,而写的太软,却往往会受到专业人士的抨击,认为不够科幻,而读者也并不一定会满意。
其实,相对来说,亚当可以去写他的奇幻系列《巫师》,毕竟这个系列的有着大量的读者,只要保持的大致水准,就不担心没有读者,而评论界也向来对奇幻稍微宽容一些,另外奇幻的读者群体也更大,更广,写这部可以说是既能够收获读者的欢迎,也不必要担心评论界的批评,同时对于推广他们的新产品blog也更加的有效。
但是亚当却还是选择了这本很硬的科幻,如果作为一个公司的合作者来说他应该建议亚当将这本往后推,先将《巫师3》写出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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