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主办的。还有胭脂案!”
二太太“哦”了一声。
去年,唐太守的长孙唐静轩遇到一伙胆大包天的狡盗,把他一船金银、连他身上的衣服都扒了去。唐太守责成最能干的人主办这案件。周孔目就是公推最能干的人。
再往前,是胭脂一案,定了周孔目“能吏”的地位。
胭脂是个姑娘,没有真正挑起牌子当**,但也有点不干不净的,靠着男人们赚了些钱,后来就从良了。所谓良人大概没能满足她,她不安于室。忽有天清晨,良人一家人起来,发现她不见了、还有许多金银器皿也不见了。于是报官。街上也有人来报:路边有女尸!
却是胭脂死在路边。身上没有金银。
很快,又有人搜到一个年轻男子身上沾着血、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这年轻男子,便是胭脂的**之一。
良人一家认为案情已经很明显了:胭脂裹了良人家里金银,跟**私奔。**抢了金银、杀了她。
**一家也认为案情已经很明显了:胭脂裹了良人家里的金银,想跟**私奔。良人发现了,追出来杀了她、抢回了金银!
这才叫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锦城一切刑名有关的官吏,全都一个头两个大,正打算祭出官场法宝,找个最有可能的嫌疑犯,拿刑具打成铁案!——却也决定不下哪个更可疑?良人还是**?
这关口,是周孔目拯救了锦城刑名界的声誉。
胭脂不是被**杀的、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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