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活来。可是男主的父母都嫌女主出身低微,于是女主离家外出到一个小镇上隐姓埋名,但还是被男主找到,最终成功抱的美人归。
当时沈凌看得时候特别投入,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抱着手机看作者更新了没。现在想想,她之所以那么喜欢那篇,最大的原因便是男主的痴情。她看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把自己代入到了女主身上,想象有这么一个男人,为我痴,为我狂,为我痛,为我哭。
所以推己及人,把男主写成爱妻如命的男人绝对没错。写文的时候,她也会翻看墨点和碧水的热文,根据后世看了那么多年连载的经历,大概了解了现在的流行元素,男主不是世子就是侯爷,女主的性格则比较独立。
只要抓好这两点,也就相当于抓住了当下读者的眼球。
她写的正投入时,门被敲响了,开门一看,果然是来蹭饭的周凯。不过他这次上门却没空手,捧着一大束红玫瑰,言笑晏晏的看着她,“送你的,喜欢吗?”
沈凌低头嗅了嗅玫瑰花香,抬头时脸上便带了笑容:“谢谢你的花,我很喜欢。”
周凯脸上的笑意消退下来:“看来我这玫瑰花送的并不合你心意,下次换一种花。”
沈凌不知道他是从哪看出自己并不大稀罕这玫瑰花的,自己明明低头掩饰了一下嘛,实在也怨不着她,空间里的黑土地上长了那么一大片玫瑰花。看了这么些年,她早看腻了。
不过虽然被周凯看穿,但沈凌基于礼貌,还是将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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