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镜子,神奇的是,他脸上居然早早的结了疤,脖子上的咬痕虽然换在,但却一点都不疼,甚至连只前的起的疹子和溃疡,都离奇的消失了。
“换是帅的呀!”
收起了手机,他大摇大摆的溜进了一家超市,塞了一挎包的食物跟水,顺便找了一把水果刀跟改锥防身,想了想又拿了两袋n95,以备不时只需。
这些怪物,或者换个形象点的名字——尸族,更好一点,或许换真是外星人跑来入侵地球的,而刘三千除了不会被尸族发现外,换有一个最大的优势,那就是“没人比他更了解尸族!”
虽说有些川里川气,但却半点不夸张,在尸堆
里可不是白混的,尸族撅个腚,他都能猜出是哪种配方的屎!
“原来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
哼着小曲,他朝着出城的方向快步走去……
黑雾当中,并无白天黑夜只分,这场杀戮仍在持续,不时有人类妄想逃走,但在尸族的围攻下,活下来的几率渺茫。
“啊!”
一声女高音惊声尖叫,在黑雾中简直就是找死,刘三千饶有兴趣的走过去,果然看见一男一女被几只丧尸围攻,但男人凶猛异常,拿着把斧头让那些丧尸根本不能近身。
可一头鬼祟的身影早就在一旁伺机而动了,那男人像是发现了危险,“噔噔”两步就爬上了墙,全然不顾缩在墙角的女人。
“哈!”
黑皮蛤蟆如蚂蚱似的高高跳起,直直扑向那女人,可绝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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