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踏在了包厢的波斯地毯上,脚上是锃亮的牛皮长靴。他知道自己现下面目丑陋,所以格外地在衣冠方面下功夫。所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若不是销金衣笨重且招贼,他说不定真会给自己打一套来穿穿。
一步一步,又一步。
想到秦嘉礼就在前方不远处,大佐简直想欢歌,想载舞,一脚没落稳,他险些当场蹦了起来。日月如流,光阴似箭,他在日本人的手下苟且那么久,等的可不就是这一刻么?
他心想,他一会儿可不能犯秦嘉礼当年的错误。
他会先在秦嘉礼的心口上开一枪,然后,剖开他的颈动脉,放干他的血,瞪大眼睛盯着他,看着他死透了,才罢休。
并且,就算当真死透了,他也不会把他的尸体乱扔乱丢,他会找十几只野狗,看着它们撕咬分食——不,不行,他必须把秦嘉礼烧成一堆灰,把骨灰装在瓶子里自己保管。只有这样,他才能彻底安心,彻底平静。
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地洗刷干净他这些年来的怨憎耻辱。
长靴落在了秦嘉礼的跟前,大佐压着帽檐,余光一扫他的位置,冷笑了两声。
笑到一半,他神色猛地一变,倒不是秦嘉礼看穿他身份、暴起反抗之类的,而是他之前盘踞汽车之中,踩点似的打望秦嘉礼,感冒没好全,落下了一个鼻炎的毛病。
今天秦嘉礼尽管没做洋打扮,洋香水却从头发丝喷到了脚后跟。大佐一闻这个味儿,就想——“阿嚏!”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