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着了,于他而言我们也不过是一面之缘,他尚且记得我与否都是难说,那又与没见有何差别呢?转念我又一想,马怀素书读得那么好,记性一定也很好,应该会记得住的吧?毕竟也不是谁都会趴他家房顶的?
安慰完了自己再看看迎面而来的几张陌生脸孔,唉,又何用?
这是何处?
我好像把自己走丢了。眼前这一片破败的大房子,灰墙掉了皮,木窗也歪了几扇,急于脱离那落了漆的窗框似的,窗框偏不放手,于是便形成了一种拉拉扯扯的样子,这房子倒是很大,又比那不能遮风避雨的茅屋好了许多,不知为何又无人居住,连墙上的草都长了一尺有余,难道是荒废之所?有难道是闹鬼之地?
这样想着我的脚不自觉就往后退了两步,不想却踩中了一块软软的东西,低头一看,一只脚,抬头一看脚的主人正弯着眼看我。
阴魂不散。
“这房子可是闹鬼的,裴光光你不怕?”
“关你鸟事。”
闹了鬼的自然会便宜,就是不知道这地段如何。
往前走出了坊门,我发现我还真不知道这是哪儿,太阳已经大大的偏西了,一会儿天黑了我怕是更找不着路。
“呀,不觉天色已晚,咱们脚上若快些大概还赶得及饭时。”卢琉桑说道。
“有理,还真得快着些。”有时候府里有一个混吃混喝的也不是坏事,只要他认得路。自然,我也没忘了回头把那坊名儿认真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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