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瘦高挑的身形包裹在宽大的白色羽绒服里,巴掌大的小脸,五官细腻,换有一头吸睛的墨色长发。
紧紧跟在丛奚身边,像一只乖巧的小企鹅,漂亮得……眼熟。
谢云修眉心拧了拧,
上次在灯光昏暗,加上女孩儿一脸蹦迪大浓妆,看不清楚相貌,今天阳光和煦,妆容也清淡,他盯着人看了几秒,总算弄清楚这莫名其妙的眼熟是怎么回事了。
“我操!”谢云修忍不住低咒了声。
这是研发中心的宅男女神,暮冬的漂亮老板啊!
看着二人亲昵的姿态,谢云修面色不动,保持着绅士儒雅的微笑,内心早已经弹幕刷屏。
一会儿是嘲弄手底下的工程师的:点那么多甜品有
什么用,换不是让连咖啡放糖都会皱眉的男人骗走了。
一会儿想起泡妞名言:犹豫就会败北。
又呵笑,难怪上次打完篮球赛回去,一向不吃甜的人车里留了奶茶杯。
弄了半天是为爱喝奶茶。
俊男美女走在一块原本就是吸睛的组合,加上丛奚自带聚光灯光环,随着二人走近,众人的注意力都转到这一对身上,扫过那双牵得紧紧的手时,露出或惊讶、或暧昧的眼神,紧跟着发出“哦”的起哄声。
上学的时候都见多了女孩儿追着丛奚跑,什么时候见过丛奚主动拽着人不松手?
路翘脸都红了。
总感觉这场景像是大学的时候,脱单的室友们总会把新交的男朋友带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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