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手。
葬礼之后,关于两匹马驹的安置问题,雷霆和丁冉之间有了小小的争执。
按照丁冉的规划,两个孩子还小,正是努力读书的年纪,应该帮他们俩请几个补习老师,等功课跟上一点,再申请名校,之后便可以顺利的升入名牌高中,考进一流的大学。到那时心智成熟了,再考虑走什么路,选择也多一些。
可是雷霆却认为,十三四岁的年纪正该无忧无虑玩耍才对,犯不着那么辛苦。他满不在乎地说:“读书读书,读得越多人越傻。我也没读过什么书,照样混得很好,每天开开心心。”
丁冉不满地瞟他一眼:“谁都像你?”又轻笑着嘟囔道,“野狗一样,扔哪都能活!”
雷霆贱贱一笑:“这是表扬我生命力顽强吗?是吧?还是你知道我。”
商量来商量去没结果,只好交给两个小朋友自己决定。小马率先表态:“饶了我吧,我最见不得书本,一看带字的东西就头疼。霆仔哥,要不我跟着你出来混吧,我爸带我去靶场打过枪,我枪法可好了!”
雷霆得意洋洋冲丁冉显摆道:“看看,这可是小马自己的意思。”被瞪了一眼之后,又立刻教训起小马来,“你他妈才多大!你爸把你交给我,不是为了让你早点当流氓的!先滚回去念书,等你长大点,起码……嗯……高中毕业吧,到时候再看你有没有资格跟着我!”
小马一脸的不情愿,大马则懂事地说道:“我听冉哥的。不管怎么说,现在努力一点,免得将来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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