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踏脚裤(注:九十年代很时兴的连跟的弹力裤)跟高跟鞋,配上卷卷的短发,这在路小平的眼里时髦到了极点,比起西安那些姑娘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他第一眼看见贝律心就喜欢,虽然贝律心一脸不加掩饰的厌恶加不奈,但他对这个高挑,时髦,浑身上下透著不凡的女孩子感到心跳。
贝律心一路晕车,从西安到这个破地方,她把一辈子能见过的泥路,泥房都见到了,车子颠得她五脏六肺都快吐出来了,她不禁恨恨地想要是把能把肚子里那该死的东西也吐出来就好了。
“好些了吗?喝口水吧!”路小平想到眼前这个女人很快就要变成自己的老婆,连说话的语调都缠绵了几分。
贝律心看了一眼那个碗,由於长期烟熏,路家的碗的釉面都是灰扑扑的,贝律心恶心地将路小平的手一推,指著向他们探头探脑围观的村民道:“这些人是不是有病!”
路小平连忙道:“没有,没有,我们村的人可健康了,上次县里组织的健康普查,我们村连高血压都没几个!”
贝律心看著眼前这个穿著白衬衣,满面土气,却一脸精干卖相的男人,想起要跟这种人过一辈子,红润润的嘴唇不屑地上弯,吐了一句粤语:鸡同鸭讲。
她说完就踏著铿锵的脚步走了,光留下路小平在後面琢磨那一句粤语。
要说路小平自负读过大学,读过英语,依稀能分辩得出为来贝律心那句话的第一单词:gay,後面依赖学校粤语卡带歌词的听力,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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