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去仔细调查他的行踪,在明天太阳升起来之前,我要知道他的具体位置。”丹尼尔猛地拧头,掷地有声。
众血族瞬间精神一振,齐声回道:“是!”
除开克里希家族的丹尼尔,还有另外一队人马也在追踪姚锦的行踪,且已经快要逼近。
那是两个大家族中的另外一个,比利家族。
追踪者首领沃森,是个身高六尺,高大健壮的血族,他易怒,暴躁,崇尚暴力解决所有事。将原主雪莱给割喉的也正是他。因为他一时的疏忽大意,本以为雪莱死了,没想到转脚趴地上的雪莱就捂着脖子逃了出去,一路追踪到一片密林,然后失去对方的影踪。
寻着气味找过去,只看到地上一滩干涸的黑色鲜血。脖子都割裂的人,竟然没死。沃森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史无前例的的撞击,他要找到那个从他眼皮子底下逃掉的小可爱,下一次见到人,就不是割裂他的脖子了,而是要一根根扯断他细白的胳膊腿,让他自己看着自己身体一点点残缺,到最后,才会怜悯地剜出他深红的心脏,让溅出的鲜血,喷溅到他那张漂亮迷人的小脸蛋上。
下午时分,姚锦坐上了一辆去城市北边的电车。
不是周末,街上的人不多,相应的,电车里的人也稀稀拉拉。
他优于常人的容貌,在他上电车的瞬间,就吸引了里面人类的目光,在最后面靠窗的角落边坐着,哪怕他始终视线都看着外面,没有任何神色变动,人们还是悄无声息的暗中打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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