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混血儿配合着自己的话,露出了一副“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委屈样。
“我可没说过这样的话。”凌堃绝对不会想被他奴役的。
“如果你想继续干警察这行,美国也可以实现,”混血儿不死心地继续怂恿,这个想法,他已经执着了很多年,比起秦淮的执念也毫不逊色。
“康拉德轻轻松松可以帮你混进洛城警局,如果你想回fbi,你的小奶狗诺亚已经成长为小狼狗,他也可以帮你,”混血儿说,“或者,还有我。”还有他这个fbi的亲儿子。
“他还好吗。”提及诺亚,凌堃神色有些怪异。在法律上,诺亚是凌堃的弟弟,尽管凌堃没尽几年哥哥的义务,就放养了诺亚。
“你还有脸问,他结婚的时候你竟然没到场,你知道他有多失望吗。”这是混血儿为数不多想揍凌堃的一次。
凌堃一想到诺亚委屈巴巴的脸,负罪感油然而生,“当时我不正在南美追捕罪犯么,没来得及。”正因为凌堃错过了诺亚的婚礼,以至于凌堃至今都不敢去看望诺亚,明明诺亚只有自己这个亲人。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看他,当面道歉。”
“有时间就去。”
“我给你想了个好时机,”混血儿一本正经地说,但毫无疑问,语气是嘲讽的,“你大侄子结婚那天,你可以作为长辈出席。”
“诺亚有儿子了?”这成家立业的速度,凌堃坐火箭都赶不上了。
“你弟弟都有了儿子,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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