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只想脱罪,在第一轮询问之中,她就把张宝丽给供了出去,“这件事情并不是我做的,都是张宝丽指使我办的,入学通知书也是她偷的!”
毫无疑问,紧接着张宝丽就被抓了起来,法不容情,张宝丽再三强调她跟苏苗的关系也不行。
因为当地人都知道张宝丽和苏苗早就分家了,苏苗如今跟着自己的亲生父亲在一起过日子,而且张宝丽偷通知书,并不是因为家里穷不想送苏苗上大学等等理由,她是蓄意盗取通知书给自己的另一个女儿,然后指使另一个女儿冒名顶替,占了苏苗的名额去上学,这样做就从根本上损害了苏苗的利益。
张宝丽肯定是有罪的,但是他这个罪该怎么定性还有待于讨论,难就难在张宝丽是苏苗的亲生母亲,这里面涉及的除了法之外还有人情。
有人主张重判张宝丽,因为她这么做是无视于国家的法规制度,想想看,录取通知书是多么的神圣,张宝丽竟然想偷就偷,偷完了还能给别人。
所以不严惩张宝丽,不足以显示出通知书的重要性。
还有些人主张人情大于法理,不管怎么说,张宝丽都是苏苗的亲妈,说句不好听的话,有很多家庭条件不好的人家,就算是子女接到了录取通知书,父母也不会让他们去上的,要是这一回惩罚了张宝丽,岂不是说这些不送孩子去读书的人家,也要接受惩罚吗?
很快,关于如何处理张宝丽就形成了不同意见,双方还吵得不可开交。
在普通老百姓看起来就没这么些纠结,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