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在自习教室走道的卫生间里,捡拾到了一笔钱,钱款的具体数额,自是不会说,但会特意添上一句:数额巨大。请有遗失钱款的失主前去认领。并在帖子里着重注明,强调捡拾的时间与地点,是哪个派出所,及派出所的具体地址。为保证信息能顺畅地传递出去,再匿名给校广播站递条,请求播出这份失物招领声明。俩姑娘商量的时候,都有股地下党干革命,做情报工作的紧张与兴奋。
至于结果,林荔想也只能先尽人事,听天命,观望观望。如果没有效果,再做下一步打算。最后这笔钱,做慈善也好,还是上交国库,或者另有安排,听凭政府做主。反正她不能要。俩姑娘就这么准备着,瞒天过海的将钱上交给派出所。
到后来,两人又想到,曹江妮曾陪着林荔去过案发现场,之后又一齐至警局,陪同林荔做口供笔录。她们感到不妥,觉得警局里的人,很可能会认出曹江妮。继而有所怀疑。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类似于做贼心虚的心理。最终,曹江妮找了与她同校的一个妹妹,是她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女儿,姑娘性情好,平日里与曹江妮也走得近,两人关系处得不错。曹江妮和她一起去了派出所,对钱款的原由只字不提,只让姑娘帮着上交,姑娘虽有些不解,但也没多问。只身进了派出所。曹江妮还给了姑娘一支录音笔。她远远的望着派出所的大门,等了一会,姑娘出来了,递给曹江妮一张收据,还有那支录了音的录音笔。随后,曹江妮又将这些交给了林荔。至此,她们上交钱款的事,便算是完了。
本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