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就因为他的暴虐折磨,而面目全非。
审讯出的结果与林荔的口供中对受害者描述差不多,长头发,个子高挑。案犯只是多了对那位受害者衣着的描述,穿着粉色连身长裙,同色小包,和金色的中跟皮鞋。案犯并不能确定,受害人当时是生还是死。
他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男人,一连串雷霆万钧的攻击揍得全无招架之力,到后来他自己也晕厥过去。他感到晦气,他自诩为城市猎人,捕捞猎物一向从未失手,且屡屡全身而退,看着警方车马劳顿却徒劳无功,他自鸣得意。谁曾想这次栽了个大跟头,命都要折进去了。
开始是本已拿捏在手的猎物,突然出乎意料,拼命反击;再莫名地来了个小鸡仔似的小玩意,他完全没有将她放在眼里,结果,大意失荆州,因为轻敌,他吃了大亏,她几乎要把他的眼睛弄瞎了。
再然后,又冒出个催命无常,将他往死里揍。从某种角度来说,那对他也是一个黑色的星期天。但是没有人会同情他,他罪有应得。
他也说不清是谁将他绑缚送到警局,只说他感觉很象是在树林里揍过他的那个男子。他被蒙着眼,手脚捆缚,关在一个地方好多天,被人暴打了好几顿。具体时间具体地点他一概不知,而对具体的打人者,他又单凭猜测,语焉不详。
警方将他的指纹与dna等和取到的物证做了检测与对比,完全相符。并查明布袋里的手机正是案发时,他用来照明的那部手机。通过对他的审讯与对案情的分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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